公开指南  
365bet官网投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7-02-15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内容

    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主动公开的范围参见《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公开主体

    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公务员局)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统称本机关。

    四、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1.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jlcbo.com/);

    2.微信公众号;

    3.《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绵阳电视台及其他新闻媒体;

    4.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填写《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通过门户网站下载)。

    申请人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原件(非当场申请的可用复印件、传真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提交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如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但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盖章予以确认。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按照有关规定,请申请人每次只申请一条政府信息,并对申请信息的内容描述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受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明确、身份证明材料有效且已经申请人签字的申请,即正式登记受理;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申请人身份不清楚的申请,将告知申请人更正或补充相关材料。

    受理机构: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受理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机关701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2263342

    传真电话:0816-2263342

    通信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

    邮政编码:621000

    3.答复

    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不能当场做书面或口头答复的,应当自正式登记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经受理单位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对下列情形,本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1)符合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的,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2)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研究认定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不予提供;经保密审查程序认定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予答复。

    (6)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如其中含有不宜公开内容的,只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7)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本机关应当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待明确后再予回复。

    4.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